刘某还恶狠狠地威胁娜某、胡某说:“你们必须要听话,否则把你们杀掉也没人知道。”听到这样的话,努某已经明白眼前的女子是被骗来的,根本不是自愿找对象。但是为了得到刘某许诺的好处费,努某也不管这些了。她继续在当地积极联系,很快有当地人闻讯前来“相亲”。最终,当地人武某选中了娜某。娜某虽然不愿意,也不敢反对。武家人问娶这个媳妇要多少钱,刘某说要8万元。武家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先把这事放下。过了两天,武家人又联系努某。努某便在刘某的授意下,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62000元成交。在武家按照约定把钱给了刘某准备带走娜某时,这个仅有16岁的女孩儿当时就哭了。照理说,努某自己10多年前被人贩子拐卖到四子王旗,对于娜某的遭遇应该最能感同身受。可是,在好处费的诱惑之下,努某却忘记了伤痛丧失了良知。刘某从到手的钱中给了努某1万元,努某认为太少,又要了1000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和努某一同实施犯罪的刘某目前已被判刑10年零6个月。而努某在案发警方调查期间,闻讯逃离四子王旗躲到了北京,但法网恢恢,最终被抓获归案。这起案件经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城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以拐卖妇女罪判处努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了解到,此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