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王继承也不赞成,他认为这项规定对国企员工的“特权”,“在企业工作就干活拿钱,想要创业就辞职创业,停岗留职会扰乱企业的用人体系”。
“不能把停岗留职作为处理企业冗员的手段之一”,王继承认为这将会带来无穷后患,例如在分房问题上,离职创业员工看到福利好又返回国企,分房结束后又去创业,这会带来企业管理上的混乱。
王继承介绍,此前国企采用停岗留职是因为人员过多,国企又支付不起辞退员工的费用,如今已经没有国企员工实施聘用制,根据企业需要聘用和辞退员工,并不存在赔付不起的情况。“不能利用国企的损失而帮助自己创业”。
为此,记者致电江西省统战部,一位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解释了出台政策的初衷。
“这是鼓励扶持创业的一个具体政策,希望最大限度激发有条件创业的人的创业热情”。他称,《意见》是由统战部牵头,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小企业局、工信委联合起草,最终由省委、省政府发文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国企、事业单位的人也是创业的潜在力量,给予他们一些政策优惠,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希望他们能起到引导作用,营造创业氛围”。 这也是江西省发文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