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敏描述说:“这个事情我很清楚,因为很多人说刘嘉玲是给某老板抓去照相,其实不是的,真实情况是刘嘉玲开车时,有个吸白粉的烂仔看到刘嘉玲,就叫:‘hi,嘉玲!’但嘉玲不管他一直开,那烂仔就跟着刘嘉玲的车,把她抓了起来,脱了她的衣服照相。后来这件事报了警,警察很重视这个事情,而且刘嘉玲是我们电影圈的人,我也是电影圈的,这个事情我也很生气。他(烂仔)的老大有三张相片,后来他把相片都交给了我,他说:‘敏哥,你拿回给刘嘉玲。’那时候我跟梁朝伟刚好在拍一部电影,我就把相片给了伟仔。那照片是没有底片的,因为当时他(烂仔)是抓到刘嘉玲之后才马上去便利店买相机,就是那种即拍即有的相机——事情就是这样的,不是有计划的。后来这个事情我去摆平了,相片拿回来还给她,后来那个烂仔坐牢了。”
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了结,那个流氓出狱后发现自己原来还有一张刘嘉玲的相片,就把那张照片卖给杂志了,最后还是陈惠敏报警把他绳之以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