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
讲述这一切时,李美慧显得非常平静。近7个月后,她剪短了头发,新发型一丝不乱。西装里面穿着印有鲜红心形图案的T恤,裹着紧腿裤,脚下依然踩着高跟鞋。说起生活,这个祖籍潮汕地区的女人甚至露出骄傲的笑容,抚摸着怀里两岁儿子的额头。“我家婆对我很好,完全没有怪我,前阵子回家时还给我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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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赌咒发誓,会对三个孩子好,事实上,根据公安和社工的调查,她也的确从未虐待过他们。根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一位章姓检察官介绍,“虐待”案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也就是说,被害人只能自己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到法院提起讼诉。除非性质恶劣,造成被害人死亡,否则检察机关不能提起公诉。一边说着,这位曾担任公诉人的女性一边连连摇头:“这么小的孩子,别说有能力去报案,连这个意识也不可能有。”她分析,可能还有许多类似的情况,只是由于机制的问题没有暴露出来。
她坦言即便是在教育体系中,这个环节也存在缺失。遇到孩子受伤、精神恍惚等异常情况,老师除了找家长,别无其他方法。她同时在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每到节假日前,她会为孩子们讲授“法制教育课”,但她如今也在反思课程设置,只教孩子们防火防盗,遵纪守法,却没人想到告诉他们,当最亲近的人对他们施以伤害时,他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听说该案后,曾有别的部门同事专门打电话过来,询问案件详情。她从未看过尸检照片,只是从同事那里听说了四个字: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