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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最后结局你认为劳荣枝会不会判死刑?为什么?

发表于话题:劳荣枝听到死刑后当场痛哭
发布时间:2021-09-09

​​“蛇蝎美人”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合谋杀人案大家都有所了解,在这里谢二先生简单回顾一下他们犯下的滔天罪行。

劳荣枝与法子英的罪行劳荣枝,1974年生,江西九江人,原系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

20岁时,劳荣枝与法子英相识。法子英比劳荣枝大10岁,彼时已婚,育有一女。法子英15岁时因罪被劳教3年,出来后又因抢劫、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来减刑为8年。

劳荣枝没有对劣迹斑斑的法子英敬而远之,反而觉得这样的男人很“MAN”,两人开始交往。

1996年,法子英在九江与人打架,伤人后带着钱和劳荣枝逃跑。

逃到深圳后,法子英与劳荣枝靠玩“仙人跳”弄钱。后来两人到南昌,劳荣枝用美色勾引“成功男士”熊启义,将其诱骗到出租屋内并杀害肢解,随后到熊家抢钱,并将熊的妻子、女儿(年仅三岁)杀死。

1997年,两人到达温州,并在这里杀害了两名女子:梁某和刘某——目的也是图财。1998年,两人逃往常州,劳荣枝诱骗受害人刘某到租住处后,法子英绑架了刘某,要求其给妻子打电话索要7万元。这一次,两人没有杀人。

1999年7月,两人在合肥作案,劳荣枝勾引男子殷建华到出租屋,将其装进狗笼实施绑架。为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法子英以“做工”为名诱骗木匠陆某,将其杀害于殷建华眼前,后又杀害殷建华。

至此,两人共同作案,杀7人。

1999年7月23日,法子英被抓获,但是劳荣枝逃脱。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处决。劳荣枝则一直逍遥法外,直到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劳荣枝的表演2020年8月31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21日上午,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案,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将择期宣判。

劳荣枝在庭上表示不认可检方指控的罪名,多次提到自己是被胁迫参与绑架杀人。

劳荣枝不是一个好人,但是一个好演员。

有人为劳荣枝“喊冤”劳荣枝被抓后,有人说她是“不幸的女孩”。她遇到法子英,真的是不幸吗?也许在她心里,与法子英相处的几年,恰恰是幸运的。

还有人说,劳荣枝是“弱女子”。说这种话的人,如果在20多年前被法子英、劳荣枝列为“猎物”,恐怕就不会说出这样的混帐话了。总而言之,劳荣枝或许不幸,但绝不是什么弱女子。

关于追诉时效有网友说,劳荣枝被抓时,距她第一次杀人已经有23年,距离最后一次杀人也超过了20年,20年的追诉期已经过了。这样的网友,显然是对法律一知半解。

追诉期的规范说法是追诉时效,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

这里有一个知识点需要普及一下。《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字数不多,却很关键。

当年,侦查机关已经确定劳荣枝为犯罪嫌疑人,劳荣枝也知道公安机关在抓捕自己,但她没有主动归案,而是隐姓埋名逃避抓捕。这就是“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也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其实对于追诉时效,我们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个人犯了罪,但立案时并不知道这个人是犯罪嫌疑人,那么过了追诉时效,这个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假如这个人犯罪后即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但是这个人没有投案自首,而是逃跑了,那么不论过了多少年,只要这个人被抓获,就必须接受法律制裁,没有追诉时效一说。

还有一种情形,如果一个人犯罪后即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这个人没有投案自首,但是也没有逃跑,但是公安机关没有去抓人,或者抓人后没有将案件卷宗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没有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过了追诉时效,这个人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

这种情形看起来不大可能发生,但现实生活中还就真的发生过。

2007年9月6日,《浙江法制报》第6版有一个案例,讲的是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对郑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该案发生在1994年,公安机关当时就立案侦查,郑某也没有逃避的情形,但公安机关直到超过追诉时效期限10年后的2017年才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裁定不再追究。

“立案侦查”和“受理案件”在追诉时效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发生,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超过追诉期限的,应分别采取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方法处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到劳荣枝,就算去年她没有被抓获,再过10、20年才被抓获,依然要负刑事责任。

劳荣枝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劳荣枝罪大恶极,应该被判处死刑。如果劳荣枝这样的大恶人都能逃脱死刑,释放的信号是很危险的。

要知道,对坏人的容忍,就是对好人的残忍。

有人可能觉得,劳荣枝在逃亡的20年间没有再杀人,甚至连其他的罪行也没犯过,对社会的危害不大,没有必要判处死刑。

这种思想是很危险的,因为劳荣枝没有再犯罪,很可能不是她真心悔罪了,而是没有遇到法子英那样的男友。

如果劳荣枝又和罪大恶极的人搞在了一起,谁能保证她不会再杀人呢?再者,就算她真的诚心悔罪了,曾经犯下的罪行却一点都不能减轻。因为,那7条生命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这个世界没有来生。

但依然希望劳荣枝能做个善良的人。

据说,背负7条人命的劳荣枝说过这样的话:你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能说我不善良。

我信你个大头鬼。​​​​

标签组:[法律] [法制] [刑法追诉时效

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61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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