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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最多判刑20年或无期,没有证据证明她杀过人,她只是从犯

发表于话题:劳荣枝听到死刑后当场痛哭
发布时间:2021-09-09


12219时,劳荣枝案在南昌中院开庭审理,庭审时间预计两天。其中受害人之一——“小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参加庭审。

01

南昌检察院指控劳荣枝共参与4起绑架、抢劫、故意杀人案,参与杀害5人,并抢劫大量钱财,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称,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与法子英采取以劳荣枝为坐台陪侍小姐物色对象,由法子英对物色对象施行抢劫。1996年,劳荣枝将熊某诱骗至南昌的租住处后,法子英持刀对熊某进行威胁并实施抢劫。法子英与劳荣枝先后将熊某及其妻、女杀害,将熊某家财物抢走,返回九江市将财物交给法子英姐姐保管后,逃往浙江温州。

1997年到达温州后,劳荣枝和法子英继续采取由劳荣枝坐台陪侍的方式物色抢劫对象。劳荣枝在酒吧物色到两名女子,以租房为由对其实施绑架。在取得对方存折、手表、现金和手机后,劳荣枝前往银行取钱,法子英将两人杀害。

1998年,二人逃往江苏常州,诱骗刘某到租住处后,隐藏在门口的法子英将刘某绑架。法子英刺破刘某胸口后,劳荣枝用铁丝对其进行捆绑,要求刘某给妻子打电话配合法子英抢劫。法子英外出取钱,劳荣枝再次对其进行威胁。两人共抢得刘某7万元。

1998722日,劳荣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华去出租屋玩,进屋后就被法子英持刀挟持,并将其装进狗笼中,索要赎金20万,之后又加价10万。为恐吓殷建华,法子英又以“做工”为名骗31岁的木匠陆中明前来,将其杀害并Z解后藏尸冰柜。

02

面对检方的指控,劳荣枝并不认可,“我没有蓄意去谋害,没有杀人的故意。”“但是我做的事情我认可,我也想对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

劳荣枝称,在南昌和温州杀人她没有合谋,仅配合了法子英去取钱。常州案是两人共同物色的,自己参与了绑架,但是刘某主动要求她去拿了钱,共计5000多元。事后,她拿着刘某妻子带去的7万元钱逃往合肥,法子英随后前往合肥与她汇合。

劳荣枝说,当年她才20岁出头,法子英诱骗她停薪留职,当时只知道外面的钱很好赚。她第一次和法子英去深圳,带去的6000块钱一个月就花完了,她带着毕业证去找工作,法子英不让,让她去坐台赚钱。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走上这条路,为什么做了这些事情,也曾想和法子英分手,但是法子英不肯,说如果分手就伤害她的家人。期间,她为法子英堕胎两次,堕胎当天还被侵犯。她摆脱不了法子英的魔掌,不敢报J,不敢告诉家长,和法子英在一起时,她身上的钱没超过100块。

劳荣枝表示,她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但她只有3万块钱。

03

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委托律师转达了他们对受害人的歉意,称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请法院依法保障劳荣枝的辩护权。

劳声桥说,他们对劳荣枝涉嫌的犯罪都是深恶痛绝的,对因其参与的犯罪导致7名无辜的生命离去无比心痛与惋惜。对于这些不幸的家庭所带来的20年的漫漫精神伤害,他们惟有真诚道歉、忏悔。关于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他们全家愿意砸锅卖铁,做牛做马履行赔偿义务。

朱大红称,陆中明被法子英杀害时,她已育有3个孩子,小的2岁,大的7岁。陆中明去世后,她一人举债照顾三个孩子和陆中明的母亲。法子英伏法后,她并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她的孩子因为家庭贫困,初中毕业就辍学,长子28岁还单身,为了参加这次庭审,她已提前请假。

法子英一共杀害了7人,分别是南昌熊启义一家三口、温州两名女子(梁晓春、刘素青)、安徽殷建华和陆中明。检方的起诉书中与劳荣枝有关的只有5人,南昌熊某一家三口被害与劳荣枝无关。

在这5人中,温州两名女子是在劳荣枝外出取钱时被法子英杀害的,劳荣枝并未参与杀人。

法子英和劳荣枝在常州绑架的刘某并未被害,只拿了7万余元的赎金,因此只能算是绑架罪。

剩下的就是安徽的殷建华和陆中明了,两人都是法子英杀害的。陆中明是法英为恐吓殷建华杀害的,殷建华是被法子英用铁丝勒死的,这次绑架翻了车,二人并没有勒索到钱。

公平地说,熊启义的妻女、梁晓春、刘素青、陆中明这5人被害是无辜的,他们都是在正常生活和工作状态下被害的;而熊启义、殷建华二人则是为了寻欢找乐丧命的,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在检方起诉劳荣枝的三宗罪中,劳荣枝均属从犯,并未直接参与杀人,也无主观杀人恶意,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的;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持枪抢劫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绑架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综合上述,劳荣枝在三项罪中均属从犯,数罪并罚,应判处有期徒刑20年或者无期徒刑,但不足以判处死刑,因为没有证据支持。

关于陆中明的民事赔偿,理应由法子英家属赔付,因为陆中明是被法子英骗去的,也是被法子英杀害的,劳荣枝至始至终都未参与,但也可以适当赔偿一部分。法子英已经被枪毙21年了,再让其家人赔偿恐怕也是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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