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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原地产为什么如此无耻:
我学法律的朋友告诉我,现在的法律留了一个空子就是哪怕中介未能促成交易,但根据实际情况能收取合理的劳务费用(原话不记得因为我不是专业的,就是这么个意思)。从以前的种种案例可以看到,几乎一模一样的情况,也是中原(简直是这方面的专业户了!)被判败诉,认定其看房确认书上的条款为霸王条款无效,但总归能向被告房收取劳务费,金额不等。浦东一个几乎一样的案例判了3000元!花半小时带客户看房子收的钱简直比资深律师的咨询费还贵!你说尝到了这样的甜头,在房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这种外快是多么好赚啊。反正还养了一批吃饱了撑没事干的律师走狗!(不是骂所有的律师,但我相信在中介做这种案子的律师是在拿自己的人格和专业开玩笑,是玷污法律的尊严!)
在这里想告诉大家:
1.不要轻易在看房确认书上签字,不要相信那些貌似老实的业务员。万不得以签的话签个假名吧或者让同去的人代签(这样他们查不到看房人和最终购房人的关系)。
2.同时,最最应当对中原提高警惕的是:普陀区的购房者!!!
大家如果有兴趣搜索到网上的案例,都会发现中原被判败诉(尽管劳务费还是被他赚到了),但是不管怎样,在法律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基本的道德和良知还是得到了体现。因为说实话,一开始我们轻视了整个事件,导致事情发展的今天的地步感到气愤难耐不得不说几句。中原地产为什么能横行霸道,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老百姓,可以说不少地区法院的法官也功不可没!!!!虽然平时也听到这件事有内幕,那件事有黑幕,但这次的遭遇却让我要质疑起某些岸貌道然,本该公正无私的法官是出于什么原因变成了房产中介的走狗,欺压百姓的帮凶?!
因为我们的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等有了结果我会向大家做更详细的说明。
不知道有多少倒霉的无辜的人,几乎倾尽全力为自己安置一个家,却在沉重的还贷压力之下还要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如果仅仅是被中介欺诈,或许不会那么愤怒,但当你看到连法官也与他们勾结一伙,对本就无辜的人进行种种“恐吓“,”威胁“,在审理过程中俨然是中原的“财务”和帮凶!你会对我们的社会都丧失信心!!
请大家记住我的教训,记住中原地产这个名字,希望有良知的人能一起抵制他们!同时在普陀区购房的人请你们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希望你们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不要对法院抱有任何幻想和期待!这些是普陀区人民法院一位姓刘的女法官给我的教训!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打击恐和普通老百姓,助纣为虐方面,她堪称典范与楷模!
具体的过程我想在有了进展后会告诉大家,如果贴子还在的话。。。祝买房的同志们一切顺利平安。
PS:今天在报纸上看到中大恒基疑似停业整顿的消息,不尽黯然。当初也带我们看过一次房子,牛皮吹的响啊,不过因为觉得他们的服务态度倨傲生硬就没有进行下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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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只是中介与购房者间的矛盾,报纸上屡见不鲜,不过当上了法庭才知道事情的复杂和黑暗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在查遍网上众多相似案例得到几乎所有结果都判中介败诉,认定其看房确认书上的条款为无效的霸王条款后,普陀区法院的判决让我们震惊!刘姓女法官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明显偏袒中原一方。对我们的审问却异常严厉并且几乎所有问题都让我们用“是”或“不是”回答而不给任何解释和描述事实的机会!大家还记得港剧里面有的律师也是采用这种有误导性的问讯方式和偷换概念等种种手段,并佐以巧妙的人身攻击和嘲讽让当事人心慌意乱无法正确表达的情景吧?我们当时的感觉就是这位刘姓女法官对这招驾轻就熟,对中原律师表达不足的地方她将其往有利方向引导,而一转脸面对我们又登时黑口黑面。
庭审后我们不服,拒绝调解,这种颠倒是非的离谱判决我们无法接受!这种法院和中介勾结一伙的丑恶嘴脸实在让人气愤难耐!刘姓法官还有没有公理和良知?!这背后的原因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无需道破了吧。
之后,她在知道我们不服的情况下又将我们叫去
“循循善诱”。。说自己也与中原做了沟通,接受调解的话可以将赔偿由原来的2万降到1万6,俨然一副恩主的嘴脸!全然不顾自己在开庭过程中将霸王条款当作有效条款,公然在庭上为中原地产计算“应得”中介费的可笑行径!这哪里是一个法官的所作所为?!
今天她又打了电话,说中原愿意打个7折!!问我们愿意接受吗?
哈!!打7折,多么合算!多么优惠啊!我不知道这东西还是可以打折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法官也兼职做起了中介,真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啊!!
事情发展到现在,判决相信很快可以拿到,如果真的是无视公理无视道德的结果,我们一定会上诉。我不相信所有的法院都这样审判,所有的法官都这样无耻!!将百姓的利益至于如此不堪的地步,中介横行霸市!!清清白白的老百姓买个房子要遭受这样的冤屈和侮辱!
请所有准备买房或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一起支持我,今天如果我们任由中介和部分不道德的法律工作者这样欺压百姓,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受害!这个市场将越来越混乱!也请大家给我一些建议,先谢谢诸位关注这件事的同志们了
现在叙述中院的上诉情况。
5月5日,我们和中原物业的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在二中院开审。中原派来的仍旧是那个思路混乱的律师。这次审理的法官比较年轻,问的问题都还很切题,没有象刘怡文一样天马行空,态度也不偏不倚,对两方面都很客观。庭审完后我们自己的感觉还比较踏实的,因为我们把上次在普陀区法院没有机会讲的话和陈述的道理事实都说了。因为根据我律师朋友的说法,关于这个案件的适用法律条款其实很简单,我们也完全有能力和证据为自己辩护,一审完全是因为刘怡文的偏袒才导致无法说话的情况。相反的,中原的律师对于法官的几个提问却支支吾吾,有些情况甚至被问的哑口无言。
出来后,我们心中的石头放下不少,因为就这样的经历来看,至少中院还是个可以讲道理的地方。差不多一天后,我们也得到了内部消息(也有点小渠道拉),说和议庭的三个法官一致认为一审判决有误,支持我们的上诉。当时的心情真的是非常高兴,但最终结果没出来,就还是不放心的询问了一下律师朋友。她让我不要担心,说既然和议庭结果一致,接下去就只是行政过程了,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大概又过了两三天吧,法院的电话还是没来。因为我们二审提交了笔迹鉴定申请,当时法官说同意的话会一周内给我们电话。不安之下,又通过小渠道打听了一下。没想到,事情又发生巨大变化。
和议庭结果报上去之后,一般对于意见一致的报告上面是直接通过的,可是,审理法官居然接到上面的反对意见,据说是一个副级的庭长或其他大领导吧,特地就这个案子和我们的审理法官开了个会,表明了自己的“不同意见”!
听到这样的事情,让我们吐血的已经不仅仅是判决结果而是这个判决的过程了
怀着侥幸心理,我们等待法院通知。没几天后收到信件——维持原判!!
我们的内部消息没错。
对于中院的上诉,我们知道胜算也就50%。如果单纯从经济损失来考虑,我们会选择风险小的调解,可能还少赔一点。可是就是因为不愿意接受这种欺横霸市的行径,不相信个个法院都这么黑我们才选择上诉,这期间我门还在准备自己的婚事,其实是很心力交瘁的。
对于这样的终审结果我们觉得很无奈很无奈。。。但是不后悔当初上诉的选择。
现在我们已向高院,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虽然知道机会是很渺茫的,但该说的该做的我们会继续去说去做!
忘了说一个小插曲:去中院庭审的那天,中原的那个律师开审前还问了工作人员“昨天”那个案子的审理情况,之后又确认了“明天”的开庭时间。。看来中原的“生意”真不是一般的红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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