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深化户籍、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
报告提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一是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城镇流动人口暂住证持有年限累计进居住证。二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征地制度改革。三是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要考虑常住人口因素。完善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四是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环境监管制度。
转变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
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需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合理控制开发边界,着力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
国家发改委的报告认为,无序扩张、环境污染、居住拥挤、房价高企、交通堵塞等日益突出的“城市病”,考验着我们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要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要推动创新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增强历史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要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合理划定城市“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保护好文化遗产和绿地、河湖、湿地等敏感性生态空间,重视在城镇规划、建设、运行过程中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和综合应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