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绍兴4月26日电(通讯员何若愚)4月25日,由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谢某涉嫌危险作业案一审获判,这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来,诸暨市首例以危险作业罪获判的案件。2017年开始,谢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诸暨市某村设置存储点,从外省某酒业公司购入95度以上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