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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灭门案 被害人家属请求依法调取证据

发表于话题:岳父杀害女婿一家案再审开庭
发布时间:2021-08-20



尊敬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各位法官:您们好!

我们是张志军故意杀人灭门案被害人杨会芬、邹成海的直系近亲属:杨立军、杨会芳、邹成合、邹成龙、邹延敏、邹淑荣。

2019年1月10日,被告人张志军在家中手持剔骨尖刀,将前来探望孩子的杨会芬、邹成海、邹朔残忍杀害,制造了惨绝人寰的一家三口被灭门惨案,被告人张志军手段残忍,刀刀致命,被害人杨会芬身中3刀,3刀均在胸部心脏位置处,致使被害人杨会芬当场死亡;被害人邹朔身中4刀,4刀均在胸部心脏位置处,致使邹朔当场死亡;被害人邹成海身中1刀,致命刀,致使邹成海肝脏破裂大出血于次日死亡。被告人张志军杀我血亲灭门,给我们被害人家属带来巨大悲痛和伤害。

我们认为张志军故意杀人灭门案是有预谋的杀人灭门案。原因如下:

1、被告人张志军所持凶器为剔骨尖刀,这种尖锐的道具往往由专业屠夫、肉品贩卖摊所持有,不会出现在一般家庭中。

2、被告人张志军于案发前19天购买剔骨尖刀,该凶器购买后,没有用于割肉、切肉和剔骨头,而是直接放置于家中衣柜内。对此,被告人张志军向警方辩解称:“怕小孩碰着,就放在了衣柜里”,对于被告人张志军的辩解,我们被害人家属不予认同。案发时,邹朔、张瑜之女邹某某还不满2周岁,邹某某的身高根本够不到厨房的橱柜,幼小的邹某某稚嫩的小手也根本拿不动长约20多厘米的剔骨尖刀,显然,被告人张志军在说谎。

本案,被告人张志军把剔骨尖刀放置于衣柜中,有取刀的便利性和杀人的预谋性。

3、被告人张志军曾当过兵,熟悉人体致命弱点。在案发时,被告人张志军迅速使用剔骨尖刀连杀三人,下刀精准,刀刀在心脏和肝脏部位,又快又狠,致使三位被害人没有任何反抗和反应即被杀害。

在杀害邹朔后,没有一丝迟疑,又迅速杀害杨会芬,接着,再去杀害邹成海。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张志军受到任何危及生命的不法侵害,被告人张志军杀人不具有防卫性质,被告人张志军作案后,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被告人张志军心理素质良好,连杀三人,沉着冷静,不慌不忙,有提前预谋好作案细节和过程的可能性。

4、张瑜(张志军之女)的证言说:“2018年12月初,邹朔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支持离婚,当时邹朔就说他的父母要过来抢房子、孩子。”

可见,张瑜、张志军一家已经提前知晓 邹朔会带父母回去,为张志军提前谋划杀人做好了刀具和相关杀人的应对和心理准备。

综上,我们被害人家属认为:

1、张瑜一家极有可能提前知道杨会芬、邹成海、邹朔会去家中探望孩子。案发前,邹朔是否给张瑜打过电话?张瑜是否提前接到了邹朔或者杨会芬的电话?那么,邹朔和张瑜之间案发前的通话记录很重要,我们请求法院依法调取张瑜、邹朔、杨会芬、邹成海的通话记录,已查明案件真相。

2、邹朔自2017年10月被张瑜一家赶出家门,租住在出租屋被迫与张瑜分居以来,双方一直在谈离婚等相关事宜,那么邹朔和张瑜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会说明很多问题,双方离婚的争议和诉求是什么?双方就婚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又做了哪些讨论?双方在案发前又聊了什么?邹朔在微信聊天中是否提到他会带父母回去看孩子?

现代人使用微信聊天功能已经成为常态,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很多事情和问题。特别是在杨会芬、邹成海、邹朔一家全部被害,被害人无一人存活的情况下,被害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是最直接关键的证据,因为被害人一方全部死亡,已经无法开口说话,如果法院只单单采信张瑜一方的供词,显然对被害人一家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们被害人家属请求法院依法调取邹朔和张瑜的微信聊天记录,以查明案件真相。

我们近亲属于2021年4月14日委托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郭蓓蓓律师代理杨会芬、邹成海、邹朔一家三口被害案的申诉代理律师。

2021年7月21日,我们的代理律师:侯士朝律师和郭蓓蓓律师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调取张瑜、邹朔、邹成海、杨会芬名下所有手机通话记录和张瑜、邹朔微信聊天记录的申请,却被法院驳回。

驳回理由为:

1、即使双方存在通话,也不能证明通话内容。

2、没有证据证明邹朔、张瑜2018年后有微信聊天记录。

对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调取邹朔、张瑜通话记录的理由,我们被害人家属不予认同,并表示无法接受,原因如下:

1、按照法院的说法:即使双方通话记录不能证明通话内容。但我们被害人家属认为:通话记录至少可以证明双方案发前是否有过通话。

2、法院说:没有证据表明2018年以后邹朔、张瑜之间有微信聊天记录。

但是我们被害人家属认为:也没有证据证明2018年后邹朔、张瑜一定没有微信聊天记录,只有依法调取了,才能知道,到底双方有没有微信聊天记录?如果不去调取,法院因何认定双方2018年之后没有微信聊天记录呢?

综上,作为被害人家属,我们强烈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调取相关证据,依法调取邹朔、张瑜之间的通话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

我们强烈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查明张志军杀人灭门的真相,还被害人家属公道!还社会公平正义!

被害人家属:杨立军、杨会芳、邹成合、邹成龙、邹延敏、邹淑荣

2021年7月30日

标签组:[婚姻

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55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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