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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她现在的行为完全就是一个跳梁小丑、可以理解

发表于话题:劳荣枝听到死刑后当场痛哭
发布时间:2021-09-09


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劳荣枝称,“这段经历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我对生活充满向往,同时我内心也很恐惧,我害怕面对,所以我选择独自逃亡”。劳荣枝对受害者家属进行了道歉,称自己的道歉是“迟到了20年”,说完,劳荣枝情绪失控,失声痛哭,并称:“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能说我不善良。” 12月22日时代周报报道,12月22日下午5点半左右,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经2天公开开庭审理后宣布休庭,将另行择期宣判。劳荣枝被押回看守所。

说明她真的很聪明。

南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涉四起犯罪事实,分别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及抢劫犯罪。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所涉抢劫、绑架罪的犯罪事实未作过多辩解,但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否认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的指控。

劳荣枝辩解称,“是受法子英胁迫,一直想分手没有分成,害怕他报复我的家人”“当年我21岁,还不满22岁”“一时糊涂”等。

劳荣枝有强大的心理素质,高超的反侦察能力和表演才能,才能在二十年潜逃期间对所有人瞒过她背负七条人命案的罪恶,心安理得的享受从娱乐场所吊到的有钱男友给予的“高品质生活”,她在遛狗、弹琴、画画时想过被您们杀害的小木匠妻儿一家在贫困线上挣扎吗?

事实是: 逃亡的二十多年,劳荣枝早在心里一遍一便预演过这些画面了。 这些话,她也在心里排练了二十多年了。 现在,她只是把心里排练了二十多年戏演出来。 大家不信,她也没什么损失,万一大家傻,信了呢? 人家不赚一条命吗? 想想看: 二十几岁,她能色诱骗受害人回家; 二十多年间,她能将虚假身份隐瞒的滴水不漏; 即便,42岁仍居夜店宣传照的C位; 被抓后,邪魅一笑,让无数人毛骨悚然。 这些举动没点心计和胆量做的到吗? 这些举动,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做的出来的吗?

勾引男人,成功潜逃,死不悔改,死不认账,装可怜,扮无辜。从这些方面来说这位劳女士,真的是“很优秀”。如果不是如此的“优秀”,怎么可以引得那么多男人尽折腰。甚至在如此“高龄”,还是吸引那么多男人,纷纷赞她漂亮。“不优秀”?劳荣枝真的是太谦虚了。

至于善良,可真的没看出来。这么多年,劳女士做过几件好人好事?有捐过款,喂养小动物?还是为自己当初的罪行在默默弥补,给那几个受害人家属捐钱,暗中照料?

如果都没有,凭什么说你善良。公道自在人心,是非善恶,自有公论。人们有言论自由,从“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可以说我不善良”,这一句话就可以看出劳荣枝骨子里的霸道。容不下别人一点负面评价。这也许就是她犯下累累罪行的原因之一吧。

首先不经家属面见当事人确认,就「当事人拒绝家属请律师」,始自吴谢宇案吧?领导上一定很讲政治:杜绝炒作,正能量导向;但,该讲的是法律。

于是,当官方指派的律师带出「她不可能受到暴力胁迫」的话时,就成了一场闹剧:为什么你那么盼着她死?因为她上演了一出闹剧。为什么她上演的是闹剧?因为她的律师不负责,不靠谱,几乎是个假的,无法为她作有效的抗辩,让她在罪责的越辩越明中,一条条,老老实实,心服口服地认罪——这才该是法治该给予的。说白了,这样看客才最爽。你的愤怒,源于审判的无力,源于律师的无能,源于当事人裸奔的无助和无知。

她知罪吗?她当然知罪。但无论她是谁,无论她做了怎样的事,请相信人类求生的本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例外。她为自己辩护,求轻判,你不应该意外。你意外的其实是她的辩护何以这么不着(zhuó)边际。

吴老在公众号“天下说法”中如此说:“这就是劳荣枝案目前面临的程序和证据困局。在程序上,因为不允许家属委托的律师介入,指定法援律师,并非劳荣枝本人的真实意愿。长时间的疲劳审讯和指控、诱供可能是存在的,否则庭上的翻供显得太突兀。劳荣枝的智商在线,她以自己的示弱,赢得司法机关的信任,所以这起本应争议很大的抢劫、绑架、杀人案件才得以如此高调公开审理,允许媒体报道,允许旁听。

而庭审中,预定的剧本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至于检控方不得不面临庭审情况突变带来的压力,但如此开放的庭审不可能中途收缩。劳荣枝家属看到了生机,而全国网友也已经从网上报道中看到了分歧所在。”“但没想到,劳荣枝对指控的事实并不认可,辩称其受到法子英威胁,并没有杀人故意,也没有合谋的行为。

虽然这不能否认其是共犯,也不能免除其承担刑事责任,但无法排除的可能性是,劳荣枝被胁迫参与犯罪。”“她说的也许是事实,也许是辩解,但只有言词陈述是很难证明真伪的。在刑事案件中,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是无法定罪的。而被告人口供恰恰是最不稳定的证据。”

一部分人的义愤,接近一种幸灾乐祸的痛快。这个心声当然是很正当的,恶有恶报,难道不该拍手称快?另一部分人的义愤,则滋涌着一种焦虑:必欲除之而后快。这个要求当然也很正当,不然大家都不安生。

只是我忽然多想起「很乱」的九十年代的一个场面。劳一参加工作的工资,不算奖金,其实就已经是乡村老教师的一两倍,而后者还要分公办民办,之下还有代课的:在民办教师的工资养活一家也强过大多数的乡村,有一年暑假,我们迎来一伙年轻人卖艺,说是刚下火车,还没地方吃饭,给乡亲们表演几个绝活吧,赏几个钱。但他们其实没有什么绝活,我记得几个人轮流表演完铁头劈砖,要上石头,他们就很不情愿,说最神的那个喝多了,不灵,最后乡亲们就走散,不欢而散:乡亲们也没有钱,更不要说谁肯出这个头,万一…?他们肯定是盲流。这些盲流最后怎么混饱肚皮,凑合过夜的,我不知道,那时太小了。如果你对九十年代的电影有兴趣,会知道我说的惋惜,大致是怎样一个意思。

有些人是一念之差,路走偏了,痛改前非是可以被社会接纳的。 这位属于在岔路上修了双向十车道,还有两条高铁,您说自己不故意的,这是在侮辱人民群众的智商。 作为一位合格的人间恶魔,演技也是很重要的,手里七条人命,在二十年后的今天,你心里怎么想的已经不重要了,我们要看到的就是恶魔伏法、天道轮回。别扯什么洗心革面

我当然不是惋惜她这么善良…也不是惋惜她走投无路,比起那些小青年来,她远不至于走投无路,但是要那些小青年种地,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那么要她继续教书,教书也是不可能教书的:不要夸大了她的体制内身份,正如刚才不要低估了她身为人类求生的本能——不要拿今天的体制内去比,如果你不是活在正能量的真空里,很容易你会想到,她辞职后的两三年,发生了什么大的变动,让多少人走投无路,乃至「忍者神龟」。

当然即便如此,绝大多数人也不会就铤而走险去杀人。诚然任何时代都有更容易误入歧途之人,但有的时代更甚,有的人更甚,但这些人只是给当成一个小概率的常量,听说了很惊诧,逮到了就法办,至于劳本人更多是受害人还是加害人,反正她该死。至于谁遇到她,上了钩,也只有无辜可以讲,所以小木匠的家属成为重点,而假大款、三婚头阔佬和坐台女妈妈桑的家属就比较冷落,但这也没什么,本来最无辜者的无妄之灾才最能激发我们的义愤,但如果一个人稍微比小木匠幸运一点,那么更大概率的上钩,就会落在他身上,当然他大概率就没有生路了,但万一有,也该是落在对这种小概率的人性状况的了解上。

说谎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是不说谎,因为谎言是经不起推敲的,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维护。当事实与语言不相符时怎么办呢?最好的选择就是改变事件性质,让其对自己更有利,更容易被原谅。通俗点讲就是改变主观意图,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描述为无心之失。

在法律中,主观意图与行为不符时,会从轻发落,甚至改变罪名,比如交通肇事至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其结果都是造成被害人死亡,但是量刑可谓天差地别。甚至有些人还会对肇事者产生同情之心。

但显然这场审判没有让人看到劳的真实的人性的状况。没有任何人满意,大家看到的,是一个小丑,一个妄人。我不反对她该死,但她知罪而后死,从各方面来讲,结果都能更满意,尤其对于她自己,但是没做到,这一点,她不是全责。

对于劳荣枝目前的一些行为,说实话我已经很麻木了,因为她现在的行为现在完全就像个跳梁小丑一样,相当于就是一个自导自演的一个搞笑剧一样,现在在这里留着眼泪说我当时是被强迫的,不是自愿的,就问这样的话术说出来谁信?你真的知道悔改啦,那么这20年怎么就没有见你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错了呢?这就是鳄鱼的眼泪,在她所有的忏悔中真的就感觉不出来忏悔,有的就只是不停的推卸责任,所以,真的就劳荣枝的恶劣行为判处死刑!

最后:蝼蚁尚且贪生,她面临死亡时产生恐惧,因恐惧而流下鳄鱼的眼泪,从常理看,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坚决不会同情这种杀人恶魔。她在剥夺别人无辜的生命的时候,怕是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恻隐之心,轮到自己被公正审判,还被害者一个公道的时候,就妄图觉得“忏悔”一下就能让人同情?! 做梦!!!

借用我在另一个关于死刑话题下面的回复“纵容罪犯,就是对守法公民犯罪”来总结一下,为什么我认为必须保留死刑呢,因为我认为,死刑可以还无辜被害者一个公道,可以震慑更多的潜在的犯罪分子。让它们在肆无忌惮剥夺别人生命的时候,能有那么一丝怕死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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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61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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