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点

元气森林被“薅羊毛” 200多万“损失”该谁埋单?

发表于话题:元气森林运营事故损失或超200万
发布时间:2021-11-02

元气森林运营事故:原价79元标价3.5元被买爆 200多万“损失”该谁埋单?

10月26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元气森林一淘宝店铺因优惠设置错误,原价79元一箱(12瓶)的气泡水,其购买3箱,最终付款一共花费了10.55元,平均每箱约3.5元。

错误的价格导致该款气泡水销量暴增30万单,据称店铺或损失200多万元。网传图片显示,一名有自称元气森林淘宝店运营的店员出面,承认是自己设置优惠价格出错,请求消费者退款。但元气森林对红星资本局表示,这并不是官方员工的回复。

10月26日,红星资本局向元气森林求证,并询问店铺是否会按订单价格发货时,元气森林回应称:“证实淘宝店铺昨晚出现运营事故了,目前正在想办法妥善处理。”

淘宝店现运营事故 元气森林被“薅羊毛”200多万元

10月26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元气森林一淘宝店铺因优惠设置错误,原价79元一箱(12瓶)的气泡水,其购买3箱,最终付款一共花费了10.55元,平均每箱约3.5元。红星资本局发现,在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上,有消费者晒出购买1000箱、10000箱的订单截图,更有消费者称一次性拍下了30000箱。

根据一位消费者晒出的截图,其购买了1000箱,共支付1.58万元,平均每箱15.8元,仍远远低于79元每箱的原价。

错误的价格导致该款气泡水销量暴增30万单,据称店铺或损失200多万元。

10月26日,红星资本局就此事向元气森林求证,并询问店铺是否会按订单价格发货时,元气森林回应称:“证实淘宝店铺昨晚出现运营事故了,目前正在想办法妥善处理。”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家有着4.6万粉丝,运营时间已经超过5年的元气森林官方店,已下架所有商品,店铺客服均不在线。

事情发生后,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如果元气森林承认订单,则损失200万元;如果不承认订单撤店的话,只会损失1000元的保证金。”

网传图片显示,事情发生以后,有自称元气森林淘宝店运营的店员出面,承认是自己设置优惠价格出错,请求消费者退款。但元气森林对红星资本局表示,这并不是官方员工的回复。

推出新标签

元气森林能否复制下一个爆款?

对于此事,有评论认为是运营失误、无心之举,但也有声音质疑这是刻意营销。

今年4月,因为乳茶产品标识和宣传中没有说清楚“0蔗糖”和“0糖”的区别,元气森林一度陷入虚假宣传的舆论质疑中。

10月26日,元气森林发布“三0工厂”战略,宣布旗下全线气泡水产品不再添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防腐剂。有消费者对此评论到:原来之前的气泡水里是含防腐剂的。

一直以“0糖0脂0卡”自居,让元气森林气泡水成为爆款,但却难以打造护城河,引来“跟风者”无数。红星资本局此前也曾报道,仅2021年第一季度,就有多款气泡水产品问世,包括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引入的“AH!HA!小宇宙气泡水”、蒙牛的“乳此汽质”的乳酸菌气泡水、汉口二厂推出的玻尿酸气泡水、娃哈哈添加了膳食纤维的小轻熏苏打气泡水,以及VOSS推出的高端蛋白肽气泡水等。

如何在气泡水赛道上保持领先,成了元气森林当下的难题。对于元气森林而言,除气泡水之外的多元化产品布局也在提速。在10月26日的发布会上,元气森林透露了部分业务数据,在过去12个月,元气森林新增饮料口味30余种,产品研发周期缩短到平均5.5个月。但有市场声音认为,其打造爆款的方法论似乎面临失灵,除了“0糖0卡”的标签外,再难出现爆款产品。

律师说法

低价气泡水是否需要发货?

观点 1

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撤销订单,但需给予消费者一定补偿

红星资本局查询发现,该网店的营业执照使用的是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息,但是属于淘宝C店(个人店铺),与天猫店有着明显的区别,店铺资质一栏显示消保金为1000元。

但在京师律师事务所产品质量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旭看来,元气森林淘宝店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撤销订单,但需给予正常下单的消费者一定补偿。

王旭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元气森林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此合同。此合同属于显失公平,已经不属于正常促销行为的范围。

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以保证交易的公正性。

京师律师事务所张雪峰律师也持有同样看法,他对红星资本局表示:“可以支持商铺主张,不按错误价格发货。但若有预付定金之类的,商铺需退还预付款。若造成消费者损失,损失部分可协商赔付。”

张雪峰律师认为,元气森林淘宝店铺可因重大误解申请撤销合同,2019年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与之类似的案件,京东店铺标价25999元的电子产品,因价格设置错误标价为300元,随后商家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合同,法院最终判定合同无效。

观点 2

应该按消费者支付价格发货

忠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但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呢?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中消协律师胡钢告诉红星资本局:“在法律界,有关显失公平与消费者权益保障之间的争议持续很久了,各地法院都有不同的判例。”

胡钢律师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也就是说,网购中打折、促销的情况经常发生,但只要消费者确认了价格,支付了价款,那么此合同就已成立,并且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说合同不成立。”胡钢律师解释道。

胡钢律师还表示,在法律中,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电子商务法》就是特殊法。因此元气森林应该按消费者支付价格发货,忠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标签组:[电子商务

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75354.html

相关阅读

《庄子·杂篇·徐无鬼》原文

徐无鬼因女商见魏武侯,武侯劳之曰:“先生病矣,苦于山林之劳,故乃肯见于寡人。”徐无鬼曰:“我则劳于君,君有何劳于我!君将盈耆欲,长好恶,则性命之情病矣;君将黜耆欲,牵好恶,则耳目病矣。我将劳君,君有何...

2025-04-28

《庄子·杂篇·让王》简介

“让王”,意思是禅让王位。本篇文章的主旨在于阐述重生,提倡不因外物妨碍生命的思想。利禄不可取,王位可以让,全在于看重生命,保全生命。“轻物重生”的观点历来多有指斥,认为与庄子思想不合,但其间亦有相通之...

2025-04-28

世宗贤妃墓简介

世宗贤妃墓,又称“世宗贤妃坟”、"世宗六妃、二太子墓"或“四妃、二太子墓”。是明十三陵的7座妃嫔墓之一。内葬有郑贤妃等至少四位妃子、二位太子。墓园简介位于神宗四妃墓及悼陵之间,俗称"小宫"。坟园坐北朝...

2025-04-28

《庄子·杂篇·徐无鬼》简介

“徐无鬼”是开篇的人名,以人名作为篇名。全篇大体可分为十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至“莫以真人之言謦吾君之侧乎”,写徐无鬼拜见魏武侯,用相马之术引发魏武侯的喜悦,借此讥讽诗、书、礼、乐的无用。第二部分至“君将...

2025-04-28

《庄子·杂篇·庚桑楚》简介

《庄子·杂篇·庚桑楚》:“庚桑楚”是首句里的一个人名,这里以人名为篇名。全篇涉及许多方面的内容,有讨论顺应自然倡导无为的,有讨论认知的困难和是非难以认定的,但多数段落还是在讨论养生。全文大体可以分为五...

2025-04-28

庄子《知北游》译文赏析

知向北游历来到玄水岸边,登上名叫隐弅的山丘,正巧在那里遇上了无为谓。知对无为谓说:“我想向你请教一些问题:怎样思索、怎样考虑才能懂得道?怎样居处、怎样行事才符合于道?依从什么、采用什么方法才能获得道?...

2025-04-28

《庄子·杂篇·庚桑楚》原文

老聃之役有庚桑楚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北居畏垒之山。其臣之画然知者去之,其妾之挈然仁者远之。拥肿之与居,鞅掌之为使。居三年,畏垒大壤。畏垒之民相与言曰:“庚桑子之始来,吾洒然异之。今吾日计之而不足,岁计...

2025-04-28

《庄子·外篇·知北游》简介

《庄子》是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庄周的毕生精华之作,《知北游》是《庄子·外篇》中的最后一篇,也是具有重要地位的一篇,对于了解《庄子》的哲学思想体系也较为重要。本篇是“外篇”的最后一篇,以篇首的三个字作为篇...

2025-04-28

《庄子·外篇·知北游》原文

知北游于玄水之上,登隐弅之丘,而适遭无为谓焉。知谓无为谓曰:“予欲有问乎若:何思何虑则知道?何处何服则安道?何从何道则得道?”三问而无为谓不答也。非不答,不知答也。知不得问,反于白水之南,登狐阕之上,...

2025-04-28

《庄子·外篇·田子方》简介

田子方是篇首的人名。全篇内容比较杂,具有随笔、杂记的特点,不过从一些重要章节看,主要还是表现虚怀无为、随应自然、不受外物束缚的思想。全文自然分成长短不一、各不相连的十一个部分,第一部分至“夫魏真为我累...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