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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员工上班“摸鱼”情况,侵犯个人隐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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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4

11月16日,国美控股集团内部发布的一份《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并在当天登上微博热搜。

国美方面回应:此事属实。

内部摸排员工上班情况,通报处罚11人

文件显示,在8月30日-9月3日期间,国美总部针对非工作流量信息进行统计排查后,发现 部分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占用公司公共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等。

根据公司规定,国美对11位员工(包括1名外包)进行了通报和相应处罚。其中10名非外包员工, 给予公司全员警告并行政处罚2分 ;对于外包人员,做清场处理,不得二次外包驻场

记者注意到,国美员工上班期间看视频“腾讯视频”最多,其次是“抖音” 。听歌软件则是QQ音乐、网易云音乐,一位被通报员工使用网易云音乐消耗了22.5G流量。

不过目前这个管理制度或暂时只在国美总部(北京)执行,有国美华南区员工表示,暂时还没收到相关通知。

国美发声:将对通报违规外泄予以追责

11月17日夜间,国美发布关于内部处罚通报的声明称,日前,根据公司一则《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有部分员工在办公区域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引发网友关注。

声明指出,上述处罚通报的相关行为,经核实,为相关同事在工作时间内于工作区域过度占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相关行为消耗的非工作流量及对应时长已远远超出劳逸结合的适当合理范畴。上述处罚通报在内部公示前已与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其均承认自身行为明显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并在处罚通报确认单上签字

国美表示,集团高度关注内部通报违规外泄情况,将按公司保密规定予以追责

律师说法

员工工作时间用了非工作流量,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本次事件中,目前国美发布声明称:“国美一直以来切实保障全体同事合法权益,也要求员工遵守公司合理的规定规范。根据我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办公场所管理标准》,不提倡在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区域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集团也多次组织广大员工学习相关行为规范及规章制度 ”说明 国美对于该管理制度有明确规定,并且也组织员工进行了学习,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对于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目前法律并未对何为“严重违反”进行明确规定,一般可以 从违反规章制度的动机、次数、后果、损失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如果为多次违反或者因违反行为给单位造成严重的损失等,则可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如果偶尔发生或者损失不大、影响很小的,则一般不宜认定为“严重”。

用人单位监控员工的网络浏览内容合法吗?是否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

本次事件中,从目前国美的官方通报来看,国美公司只统计了公司公共网络流量信息,应该属于网络安全监控,统计表中只体现了每个APP使用流量的总体情况,并没有统计或者公示员工浏览的具体信息,也并没有统计员工个人网络流量信息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可基于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等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情形处理个人信息,目前并未发现国美此行为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形

关于是否侵犯员工的隐私问题,首先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本次事件中,员工占用公司的公共网络浏览信息,其浏览的信息从技术层面来看可能并不属于员工的隐私,而且国美仅在内部进行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结合国美官方通报的具体内容来看,也并未侵害员工的隐私权

被处罚的员工如果觉得不妥,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目前当地人社局已经就此事作出回应,该内容是公司内部规定。如果员工觉得处罚不妥,可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泄露单位内部通报,是否涉嫌违法?

员工泄露公司的内部通报,若给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则违反公司的相关保密制度,公司可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向员工追责。如果员工泄露的是公司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则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本次事件中,员工泄露的是公司的内部通报,不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因此也就不涉嫌刑事犯罪

律师建议

从企业角度考虑,为了长远发展以及更好管理企业,企业在用工以及员工管理方面,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享有自主管理权。但是企业在处理员工信息过程中应当注意不要超越法律范畴,同时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员工的个人权益造成侵害。

从员工角度考虑,既然选择入职所在企业,就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员工兢兢业业地工作不仅对自身能力有所提升,也更加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当然在工作中也要注重工作效率,工作之余通过视频、音乐的方式适当放松劳逸结合,也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实现员工自身和企业发展的共赢。

标签组:[法律] [个人隐私

本文来源:https://www.kandian5.com/articles/79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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