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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设育儿假# #广东夫妻子女3岁以内每年各享10日育儿假#】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①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②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③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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